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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让我看儿子,我就和你对簿公堂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4月01日 13:08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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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时间:3月25日—3月29日

统计数据:结婚登记110对,离婚登记36对,审结离婚案件8件。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水玲玲通讯员蒋欣欣)一对夫妻离婚了,协议约定儿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子女抚养费。最近,男方一纸诉状将女方告上法庭,为的是女方妨碍男方探视儿子。

2008年12月,他们登记结婚,隔一年大胖儿子就呱呱落地了。因性格不合,两人于2012年8月离婚。离婚协议上约定,儿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2013年1月底,男方以女方不接电话、敲门不开,妨碍其探视儿子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每周六探视儿子一次,探视时间为周六上午九点至周日晚上六点。女方称自己是同意男方来看儿子的,不巧那几天,女方家的电话坏了,造成了双方的误解。但对于探望儿子的时间,女方有异议,表示要尊重儿子的意愿。经过法庭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宁海不少离婚夫妻常为子女探视权、抚养权的问题诉至法院。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双方应从有利于子女的角度出发,协商处理相关问题,使孩子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