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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多年养母女数次对簿公堂 养父遗产分割波澜再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4月12日 10:4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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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有着几十年感情的养母与养女,最后数次对簿公堂,水火不容:母亲起诉解除收养关系,女儿又诉要求分割养父遗产。究竟是何争端让她们“反目成仇”?

  膝下无子抱养女儿

  徐婆婆今年83岁,住在江东一套一室一厅的小房子里,丈夫李爷爷已过世。这套房是丈夫单位的福利房,后来政策变化,徐婆婆出钱买下该房,且登记在她一人名下。

  徐婆婆说,她和丈夫因工作原因,两人婚后20多年里一直分居两地,从未生育。1960年初,徐婆婆和丈夫商量,去福利院抱养了一个两周岁多的孩子,即后来的王阿姨。

  徐婆婆一人尽心养育孩子长大,又花了很多钱为王阿姨准备嫁妆,让其风光出嫁。

  李爷爷49岁时调回宁波。此时,王阿姨也生了孩子。徐婆婆夫妻对此很高兴,特地将养女接回家,伺候她做月子。但徐婆婆说,住了一阵后,丈夫偷偷告诉她,王阿姨夫妻似乎不太牢靠,将来不能指望他们养老。对此,徐婆婆不信。

  母亲:养女为房离心

  2001年,李爷爷因病被送进医院。当他还在抢救时,王阿姨却说要回家洗澡,随即匆匆离开。结果她前脚刚走,医院就开出了病危通知单,徐婆婆赶紧通知养女回来。而这件事,也让她心里有了疙瘩。

  同年底,李爷爷因病去世。从此,徐婆婆开始独居。8年前,她跌伤进了医院,“住院时,养女没好好照顾我,就惦记我的房子。”

  徐婆婆讲,王阿姨多次要求其把住房给她。徐婆婆拒绝后,养母女的关系开始恶化。出院后不到一年,徐婆婆的眼睛渐渐失明,但王阿姨不来看望她,两人逐渐形同陌路。

  3年前,徐婆婆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和王阿姨的收养关系,并要求王阿姨支付每月500元生活费。对此,王阿姨完全否认养母说法,称一直尽孝心和赡养义务,虽然两人生活中难免有摩擦,但她仍然以女儿的心态对待养母,因此坚决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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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