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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医保账户历年余额可部分解冻 市医保中心作解读

按月缴纳2%部分结转至社保卡 下月起医保历年余额100元以上可提取个人缴费部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4月11日 06:58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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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勇杰绘

  昨天,市医保中心发布了《关于职工医疗保险历年账户结余资金用于个人缴费处理办法的通告》。《通告》内容涉及了市区统筹范围以及奉化、象山(慈溪、余姚、宁海自行确定结转办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0多万参保人员。医保历年账户可结转资金到社会保障卡上,宁波还是首次实施。

  那么,医保账户余额是怎么解冻的,需要哪些条件?市医保中心对此作了详细解读。

  结转资金是个人按月缴纳的2%部分

  医保历年账户可以结转资金到社会保障卡上。那么,什么是职工医保个人缴费结转?

  简单说,就是5月1日时职工参保人员医保个人账户有一定余额,在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这一医保年度内,按月缴纳的2%医疗保险费,就可以通过医保机构结算并在次月转出供参保人员使用。举两个例子:

  情况一,账户有充裕的余额。

  小张参保门诊统筹待遇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小张2012年度的医保缴费基数为2000元,公司每月从其个人工资中代扣40元缴纳医疗保险费(小张按月个人缴费比例是2%)。从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小张个人已累计缴纳了480元的医保费。

  2013年5月1日,历年个人账户资金已结余了1000元,医保中心就把他个人缴纳的480元钱从他的历年账户资金中提取出来,结转到了他的社保卡金融账户中,同时他的医保历年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就变成了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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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