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去年的医疗案件审判情况:和前年相比,去年全市法院一审审理了127件医疗纠纷,上升了近三分之一。
根据案例分析,“天书”病历、未尽医疗义务、过度检查和诊疗,是引发医患纠纷的重要因素。
-典型案例
连续5次“碎石”把一个肾治没了
45岁的石先生去年下半年体检查出了肾结石。10多天后,他到镇海第二医院就诊,医生B超后确认他左肾多发结石,建议他进行体外震波碎石。
石先生同意了,当天就在医院做了第一次手术。此后,他遵照医嘱,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内,又连续做了4次体外震波碎石。
第5次手术结束后,他走出医院门口,就觉得左腹疼痛难忍,马上返回医院就诊。主治医生给他做了全面的检查,发现他左肾内水肿,怀疑有可能是肾血肿。
因为病情严重,石先生最终不得不接受了切肾手术。
因医院存在多项过错,法院判决医院赔偿石先生26万余元。
小诊所治性病致性功能丧失
黄某怀疑自己早泄,去年3月,他跑到北仑新大路上一家小诊所检查,被告知患有阳痿、早泄、慢性前列腺炎等疾病。医生建议其动手术。
第二天他在该诊所实行了手术。可术后挂了近半个月盐水,伤口仍未痊愈,病情反而更严重了。
黄某事后发现已经完全丧失了性功能。之后,他前往多家医院咨询检查,均被告知无法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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