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王 琼 通讯员 顾大明 江 权)这几天,市交警大队尚田中队来了“不速之客”。四川籍男子毛某早前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出院后,毛某越想觉得自己吃了大亏。为了追索更多的赔偿,毛某带着铺盖行李拖儿带女地睡到了尚田中队的值班室门口。无论民警如何劝说,毛某就一句话:“拿不到钱就不走人。”
4月22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尚田中队,毛某和妻子带着4个孩子正坐在门口晒太阳,毛某的老乡正苦口婆心地劝毛某回家,毛某丝毫不为所动。看到记者,毛某忙上前“诉苦”。毛某说,家里5口人都指着他赚钱糊口,现在他左腿受伤丧失了劳动能力,要求事故责任人赔付他4万元精神损失费和19个月误工费,共计14万元。
事情的起因是3月25日上午,孙某驾驶车辆载着毛某沿尚界线由东至西行驶,行至尚界线38KM+800M弯道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苦某的摩托车相撞。事故致苦某轻伤、毛某左腿骨折。事故责任判定孙某承担70%,苦某承担30%。目前毛某的3万多元医药费都已由事故责任方付清,另外毛某还能依法获得3个月的误工费。可这个结果与毛某的心理价位相去甚远,毛某说什么都不能接受。
据尚田中队中队长李东波介绍,4月19日毛某就带着家人来到了中队,民警看他们都没吃饭给他们买了吃的。毛某一家在外面睡下后,当晚的值班民警不放心,没有睡觉一直坐在外面守着他们到天亮。直到4月20日,毛某大概是有些累了,才住进了警方帮他开的旅馆房间里。这几天毛某一家白天都在警队门口溜达,晚上才回旅馆睡觉。“交警主要负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先期抢救费用的代为预支,一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续的赔偿由交通法庭裁决。”李东波无奈地表示,还会再做毛某的思想工作,实在做不通,再移交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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