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袁晨凤 通讯员 沈芳莹)记者日前从区民政局获悉,从本月1日起,我区对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再度作出调整。对查找不到生身父母由宁波恩美福利院代为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271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360元;社会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则由原来每人每月763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20元。我区3名孤儿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