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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政策5月1日起调整 抗排异治疗可享医保待遇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4月26日 09:0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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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5月1日起又是一个新的医保年度。今年我市再次调整了职工医保政策,覆盖面更广,医保待遇也进一步提高。外来务工人员从6月1日开始,将有自己的个人账户,并享受门诊医保待遇。

  抗排异治疗可享受医保待遇

  调整后,参保人员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后,术后抗排异治疗可以按特殊病种治疗项目登记备案,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抗排异治疗,可以按特殊病种治疗享受医保待遇。此项政策调整同时适用于宁波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此外,个人历年账户资金支付范围也扩大了,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在原来的使用范围基础上,还可用于在本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腰托、颈托、家用制氧器、轮椅、拐杖。

  外来务工人员个人开始缴费

  根据调整后的规定,原参加外来务工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将统一变更为参加外来务工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外来务工人员个人开始缴费。

  从6月1日开始,外来务工人员将有自己的个人账户,并享受门诊医保待遇,这是新调整中的一大亮点。

  据了解,外来务工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在本市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购药。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门诊就医或购药费用由个人负担。外来务工人员可享受的其他医保待遇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参保人员一致。

  个体工商户参保取消等待期

  针对首次参保或中断续保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包括雇主和雇工,将不再设立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此类人员原已执行的待遇享受等待期,自2013年4月结束,统一为2013年5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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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