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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场电影就欠下千元流量费 消保委:手机上网要谨慎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4月25日 07:1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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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手机上网热潮引发流量资费纠纷不断增长。消保部门提醒消费者,尤其是新用户,谨慎使用流量,避免遭遇“消费陷阱”。

  近日,消费者李先生向宁波杭州湾新区12315投诉,称其晚上手机上网流量明明还剩1000M,第二天就欠费了1000多元。“往常都有短信提醒流量使用状况,昨天却一条都没有,就这样浑然不觉地欠费了。”李先生投诉时这样说。

  杭州湾新区消保委经调查发现,原来李先生是使用手机账号中的信号流量通过电脑上网。李先生的信号免费流量共有5120M,当流量显示还有1000M时,李先生开始看电影,看了3个小时后,导致1000M流量全部用完,并产生新的上网流量费,共计1013.62元。

  李先生坦诚,之前自己并未用过此类信号上网,但让他难以接受的是,使用中竟然未收到流量用完的短信提醒。“如果知道流量用完,我肯定不会继续上网。”而李先生手机的通讯运营商则坚持认为,新的流量费经过核查后并没有问题,费用应该由李先生支付。

  经过多次调解,李先生最终对该通讯运营商的说法表示认可,并支付了1000多元的流量费,但回想起来,仍觉得十分无奈。

  而李先生并非个例,杭州湾新区消保委在多次调解中发现,此类纠纷有很多。“这些纠纷基本上都有四个特点:一是确实因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流量费,但消费者也的确不知情,因此觉得冤枉;二是手机运营商未及时发出流量资费提醒或其他短信提示;三是时间短、费用高;四是维权难。”杭州湾新区消保委为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用手机上网应谨慎使用流量,避免遭遇“消费陷阱”。

  此外,杭州湾新区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可以在手机中安装流量监控软件,及时掌握流量使用状况。对于比较耗流量的行为,如看视频、在线打游戏、或是用手机账户在电脑上上网等,更要注意查看剩余流量,避免过度消费。在碰到问题后,消费者应及时投诉,理智维权。□记者 史娓超 通讯员 赵嫚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