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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出台《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申报审批暂行办法》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03日 09:1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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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从组织部门获悉,海曙区日前出台了《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申报审批暂行办法》。根据这个办法,将对干部教育培训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如发现存在背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组织未经审批培训项目,或者以培训为名乱收费及变相组织公款旅游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个人进行通报和处理。

  该办法提出的提前申报也是一个亮点。办法要求全区各单位在每年12月底前向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申报下一年度培训项目,经同意后列入培训计划。对于需要临时组织开展的培训项目,主办单位也应提前1个月申报,经审批同意方可组织实施。张昊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