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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来第一次下水就是救人 李红获“见义勇为”奖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11日 07:2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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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沈孙晖 单玉紫枫 通讯员纪晓华 夏婧)昨天中午,海曙江厦派出所里,两个朋友陪着30岁的安徽人李红早早等在了会议室。朋友打趣:“我们就是来围观‘好人证’的!”

  朋友口中的“好人证”正是见义勇为奖。李红看上去有些腼腆,前天跳奉化江救人的壮举,让他一下子成了新闻人物。他显然还有些不适应。从海曙公安分局协辅警管理科邬科长手中接过证书和奖金后,他一直强调:“我水性好嘛,这是应该做的!”

  邬科长说,李红的行为展现了普通人的人性光辉,海曙区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决定授予他见义勇为二等奖,并颁发3000元奖金。邬科长同时呼吁市民,应该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见义勇为。

  李红说,其实将人救上来后,他就没再多想这个事情。没想到媒体报道后,会引来这么多的关注和肯定。“好多朋友、老乡打电话来,老家的媒体电话采访我,我妈也夸我勇敢。”李红有些不好意思,“其实,我只是做了该做的事情。我以前水性很好,15岁时可以横渡两个奉化江的宽度哩!”他憨厚地笑笑:“不过现在不行了,人也胖了,到宁波13年来,那天还是我第一次下水。”

  旁边的朋友也不忘“报个小料”:“李红确实很热心。以前他还是学徒的时候,看到街上有人抢包,对方身材高大,他都不怕,冲上去就把人抓住。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