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恋
女性委曲求全的更多
宁波夫妻对离婚态度慎重,66.3%的人选择“为了孩子,即使夫妻没有感情也不能离婚”,有6.6%的人“为了自己的社会地位不受影响,不能离婚”,只有27.1%的人“为了追寻自己的幸福,坚决提出离婚”。
“没有感情的婚姻是可耻的”这种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同时许多人以“爱情”为名搞起了婚外恋。婚外情已经是离婚的一个重大诱因。调查显示,婚外情是夫妻间最不能容忍的,因为出现婚外情而选择离婚的占较大比例。
在“配偶出现婚外恋,是否一定与其离婚?”的选项中,有53.6%的人选择“看情况定”,有9.7%的人选择不会离婚,有36.7%的人选择一定离婚。在这一选项调查中,女性选择不离婚或看情况定的比例明显高于男性,这一方面反映了女性对家庭较男性更加看重,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在现实环境中女性的离婚压力、离婚代价乃至再婚成本明显高于男性,使得女性对婚姻更加慎重,乃至委曲求全。
-民政法院数据分析
海曙的婚姻关系相对稳定
最近4年来,我市总体的离婚数量处于高位状态,市妇联、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把宁波夫妻的离婚类型分成五种:草率型离婚、性格不合型离婚、经济纠纷型离婚、过错型离婚和利益型离婚。
此外,“假离婚”依然保持不低的比例,贷款、择校、买房等是其主要理由。在一些拆迁地区,拆迁政策也是导致离婚率陡然上升的重要因素。
考察了海曙区、鄞州区、镇海区、余姚市4地2007年至2011年的结婚、离婚情况,海曙区作为中心城区,离结比相对稳定,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心城区的居民对待婚姻特别是离婚更加慎重。
60岁仿佛是一道分水岭,无论男女到了60岁,离婚数量急剧下降,总体呈现35岁后离婚逐年下降的趋势(见上图)。
在民政卷与法院卷中,分别设置了“离婚原因是什么”的项目,选项分别为:婚外恋、家庭暴力、性格不合、生活恶习、家庭成员间关系处理不当、一方生病或家庭突然变故及其他。在民政部门办理的协议离婚书中,男女双方为了简单处理,离婚理由近九成填写为性格不合。
调查显示,婚姻中出现“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对方有婚外恋”、“对方家庭暴力”、“双方性格不合”时,超半数人认为应该离婚;因“对方生病”、“家庭经济问题”、“对方父母过度干预”等原因,认为应该离婚的仅占极少数。
约定的抚养费用大多很低
海曙区民政协议的调查显示,有24.3%的离婚家庭有两处及两处以上房产,但财产如何分割问题未在离婚协议中详细提及,可能存在男方故意隐匿、转移财产,使部分离婚妇女的合法财产权益受损。
离婚家庭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男方与女方基本各占一半,但在抚养费问题上,离婚协议大多语焉不详,有50%左右的家庭没有约定抚养费。调查问卷显示,协议约定的抚养费用普遍较低,孩子月抚养费少于500元的余姚市占67.7%,海曙区占30%。
法院的诉讼离婚中,余姚市约有三成的家庭只约定抚养权归谁,而没有约定抚养费用,且在约定的抚养费中,月抚养费少于500元的占85.5%。
市妇联有关人士分析,在宁波这样一个经济发达,生活成本与消费居高不下的城市,如此低的抚养费用,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权益与孩子抚养人的权益。
但当婚姻出现问题后,仅有26.6%的人选择向专业人士求助,73.4%的人选择自己沟通、向亲友倾诉或干脆交给时间,让时间来冲淡问题。这一方面反映了人们对婚姻感情私密性的保护,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当前的婚姻专业指导机构缺乏权威,难以让人们对其产生很强的信任。
记者卢科霞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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