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偷拿同事绣的大型十字绣品,上淘宝网找人代卖,还上传图片到QQ空间请代卖卖家“评鉴”。昨日,这名无知的女孩在镇海法院受审,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罚金3000元。
金某今年22岁,浙江台州人。初中毕业后就辍学,在镇海一家外贸公司做文员。金某喜欢名牌,追求潮流,是典型的月光族。
公司里有很多同龄的女孩,工作之余喜欢绣十字绣。前不久,同事朱某的一幅大型十字绣品快完工了,是一幅175cm×92cm的花卉绣,名字叫作“国色天香”。朱某每天晚上绣两三个小时,历时半年多,已经有一家十字绣店看中了朱某的绣品,想以5000元的价格收购,朱某没有答应。还剩最后一片叶子没绣完,线却没了。朱某想到一些同事在公司绣十字绣,可能会有多余的线,便将“国色天香”放在单位更衣室公共储物间里。
金某看在眼里,觉得这幅十字绣很漂亮,一定很值钱。2012年9月,金某趁人不备,把“国色天香”偷偷搬回了家。她给十字绣拍了照片,拿着照片去街头的各家十字绣店打听,店家告诉金某,这幅作品大概值26000元。
金某在淘宝网上联系了代卖的卖家,开价26000元,对方说要先看一下,金某便将十字绣的照片上传到自己的QQ空间里,让对方品鉴。谁知空间里的照片被几个同事看到。朱某知道后去质问金某,金某不承认,朱某一怒之下报了警。
警方介入后,金某很快承认了偷拿朱某绣品的事实。经鉴定,该十字绣价值人民币6000元。(记者周琼通讯员叶子正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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