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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法院受理首起刑事附带民事诉前财产保全案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18日 09:4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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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仑区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人孙某向该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雷某银行存款4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2012年12月7日,雷某用刀将孙某之子捅死,此案现由公安机关侦查中。雷某在北仑区有一套住房,为防止该财产被转移,损害受害人合法权益,孙某向法院提出这一申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北仑法院对该刑事附带民事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予以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应在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十五日内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逾期该院将解除保全措施。据了解,这是新刑诉法实施后,北仑法院受理的首起刑事附带民事诉前财产保全申请。(黄 宇)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