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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食品生产企业都要配备食安管理员

下一步还将推进信用档案建设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18日 10:28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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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昨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食品安全“五放心一安全”情况专项视察活动中了解到,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在今年年底前都要配备食安管理人员。

  据市食安办介绍,当前我市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等各环节都还存在一些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政府监管也还存在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食品产业基础薄弱,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区域性的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如地产腌制食品、生食海鲜等发生食物中毒风险较高,食品重金属超标等问题也可能发生。本地若干家较大规模食品生产企业时有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影响企业甚至城市形象,如最近发生的宁波“早产奶”事件,虽然政府主动应对,妥善解决,对涉事企业也进行了重罚,但群众对该企业产品的疑虑短时间内难以消除。

  据悉,年内,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2013年年底前,持有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都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中规模以上生产加工企业和相应的经营单位要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并纳入食品安全管理员数据库进行管理。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建设,实现一户一档,分级分类监管,信用记录网上可随时检索查询。记者滕华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