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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新政促金融创新转型 发展离岸金融市场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20日 07:0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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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直接融资将超1000亿

  改善融资结构,构建多元化融资格局是《意见》的首要内容。长期以来,我市全社会融资过于依赖信贷,贷款与GDP及存款之比过高,这一融资模式在今年将难以为继。因此,加快间接融资创新显得越来越紧迫。为此,《意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辟新兴融资渠道,发展各类非传统信贷融资业务,为企业与社会资金、信托资金、私募资金、机构资金提供媒介平台,或通过对接总行资产池等途径,引入市内外各类资金,盘活信贷存量,放大银行信用,帮助辖内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市有关部门将从2013年起加强统计与考核,市财政将每年在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对市辖各金融机构开展非传统信贷融资业务进行考评奖励。

  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方面,今后,将加强引导激励,有效降低信贷依赖度和企业负债率。扩大债券融资规模,培育主体,全程服务,增强企业发行债券的意识和能力,强化金融机构承销服务,鼓励支持企业运用各类债券融资工具。创新运用中小企业集合类债务融资工具,建立健全增信机制,设立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风险缓释资金。对债券发行企业、本市承销机构及相关担保机构,按规定予以奖励补助。持续推进股票融资,引导企业多途径首发上市融资,推动上市公司多样化再融资。“十二五”期间我市直接融资总量不低于1000亿元。

  继续做好民间金融管理创新试点,推动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和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等探索实践,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解决好征税、司法保护、隐私保密等关键问题,加强对民间投融资活动的有效引导和服务。

  提升金融发展层次与服务功能

  《意见》提出,将实施金融总部建设“十大工程”:继续做精做优做强我市现有总部型金融机构;加快东海航运保险公司报批筹备进度;加大力度推进协和银行战略重组;积极引进培育保险销售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总部型、特色型金融机构和后台服务中心;加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实施农村保险互助社扩面提升;积极争取增设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动杉立期货引进战略投资以增强资本实力;启动新设证券法人机构可行性研究并加快筹划准备;积极鼓励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

  创新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有效帮扶企业破解上市障碍、降低上市成本,推动更多优质企业上市;鼓励上市公司加快整合资源,实施并购重组,实现做强做大。鼓励成长型企业到“新三板”和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融资,对企业因挂牌规范需要形成新增税收中的地方留成部分,参照企业上市有关政策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市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企业和经认定的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企业,分别给予每家企业50万元、30万元奖励。以上资金在当年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启动我市“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建设,重点在保险组织形式、产品技术、业务运行机制和资金运用等领域加大创新力度,为全国保险业改革创新工作进行示范探路、树立样板。积极推进航运保险、农村互助保险等新型保险机构发展,丰富保险市场体系;创新运用各类保险工具,探索改善民生保障的保险服务;推进政策性险种和地方特色险种等保险产品技术创新。

  打造我市银行业发展“升级版”。《意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准确把握市场定位与自身实际出发确定发展战略,从切实为实体经济与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特色服务中赢得市场,从创新产品与拓展业务领域中开辟新的发展空间,从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和建立精细高效管理体系中夯实发展根基,培育和增强核心竞争力,使我市银行业真正步入可持续发展之路。

  加快证券期货机构业务转型创新。证券经营机构要积极参与资产证券化、新型资产管理、场外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等创新业务,加快向全方位的财富管理服务模式转型,满足不同经济主体的多层次需求。期货经营机构要集聚发展资产管理和投资咨询业务,加强风险管理服务,帮助企业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增强企业抵御商品市场风险能力。规范提升相关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发展期货、现货结合的多层次商品衍生品市场。

  《意见》提出,争取离岸金融先行先试。制定我市离岸金融市场发展实施方案,重点在宁波保税区、梅山保税港区创建区域性离岸金融服务中心,吸引离岸金融相关服务机构聚集,积极开展各类特色离岸金融业务,为我市及长三角地区外向型企业及跨国公司更加便捷高效地运用离岸金融工具。力争经过5-10年努力,逐步形成与我市亚太门户城市、重要贸易口岸相适应的离岸金融服务功能。

  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意见》要求除加强对重大项目的金融保障外,要加强对小企业及“三农”的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增强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支持力度,设立专营机构、实施差异化管理,以客户为导向,创新产品和服务,着力缓解小企业和“三农”融资难。继续完善我市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和农业贷款考评奖励政策,加强绩效评估,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优化小贷公司布局和结构,鼓励开展业务创新,明确小贷公司作为地方金融机构的身份地位,在司法保护、产权抵押登记、税收财务政策、使用征信系统等方面享有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同等待遇。

  加强科技金融支持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完善科技金融的扶持政策及配套环境,加快构建集投资引导基金、金融机构融资风险补偿、科技企业购买金融服务成本补贴、专家咨询及公共信息服务等于一体的全面系统的政策支持体系。

  建立金融对文化产业有效服务的综合服务体系。探索和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立文化产业专营机构;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适合文化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组建政府引导基金,发挥资本引导配置作用;搭建金融机构与文化产业企业交流合作平台,完善知识产权抵押登记、评估交易等金融配套服务。市县两级共建由财政投入、各方参与的“风险池”,以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支持中小文化创意企业融资的业务创新,并对符合条件的中小文化产业企业购买金融服务给予贴息贴费补助。

  做好民生领域金融保障与服务

  支持弱势群体创业。各金融机构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扶持弱势群体创业,继续完善和推广青年创业贷款、妇女创业贷款、农民工创业贷款、助学贷款等产品。要加强对外来人员金融服务工作,积极探索推出满足不同层次外来人员金融需求的服务方式和产品,帮助其安居乐业。探索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创新的途径,更好地发挥其帮扶弱势群体创业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打造遍及城乡的基础性金融服务普惠体系。各级各部门与相关金融机构要特别关注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率低,中低收入者、困难群体还未平等享用金融服务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与服务网络建设。有条件的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要推动“微银行”的发展,推动手机支付、网上银行等新型支付工具在农村地区的应用,增加对农村的金融供给。各县(市)区要明确三年内实现“微银行”行政村全覆盖的目标,并联网通用,全面消除行政村金融服务空白点,并制订相应的财政补贴政策。

  加快农业保险改革扩面提升。按照“政府政策扶持、保险专业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县(市)区特色农业保险、商业性农业保险多层次互补的农业保险体系,力争实现从传统的保成本转向保产值和保市场价格的转变,完善农业防灾减灾保障服务体系。进一步改革完善农业保险共保体运作模式,实现实体化、专业化运作,拓宽保险产品品种与覆盖范围,对部分高风险险种探索推广引入合作制管理模式,力争涵盖从农业生产到流通、消费环节的全过程,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风险保障网。市县两级加大投入建立多层级公共财政补贴机制。加快建立农业大灾风险基金,完善风险分散机制,防范化解农业大灾风险。力争至“十二五”末,农业保险承保额达到农业总产值的40%。(记者杨绪忠)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