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日前,鄞州区邱隘镇五都王村的三户拆迁滞留户被强制搬迁,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裁执分离执行方式后,宁波在集体土地上执行的首起由法院作出裁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房屋强制搬迁。
邱隘镇五都王村于2009年11月启动整体拆迁,涉及拆迁对象共计502户,其中近9成居民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了搬迁协议。但仍有一些征迁对象因提出的无证调产、超额赔偿、超标扩户等不合理诉求不能被满足而迟迟未签约搬迁。
五都王村地块为安置房建设用地,由于滞留户的存在,直接导致邱隘安置房项目建设一拖三年,无法开工,已签约的邻近几个村千余户拆迁户乔迁新居愿望的实现变得遥遥无期,工作、生活受到极大影响;不仅如此,市重点工程、旨在完善东部新城核心区东西向交通的会展路延伸段项目也因此无法顺利施工,新城整体开发建设损失巨大。
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邱隘镇就其中主要的三户征迁对象向鄞州区征迁办提出房屋争议裁决申请,鄞州区征迁办代表鄞州区人民政府于2012年4月作出裁决,要求被执行人在7日内自行搬迁。其间,邱隘镇拆迁办工作人员继续上门做当事人思想工作,但三户当事人执意坚持无理诉求。2012年10月,鄞州区人民政府向法院申请执行房屋强制搬迁,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11月作出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由鄞州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2013年5月17日上午,上述三户房屋被拆除完毕。(记者王岚通讯员周益世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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