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深刻融入和全面贯穿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宁波,实现宁波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全面把握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宁波的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生态文明是遵循自然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着眼可持续发展的生存和发展方式,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强调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强调代际公平。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表明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缓解资源环境压力,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代际公平,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有利于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生态立市”不动摇,把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实施“六个加快”战略的重要内容来抓,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树立,节能减排力度加大,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生态保护和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应看到,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资源环境约束在进一步加剧;环境状况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愿望更加迫切。全市上下必须充分认识到我市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牢固确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发展理念,把加快发展生态文明、努力建设美丽宁波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实际行动,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作为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的重大战略任务抓紧抓好,不断促进资源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高生活品质为根本,以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为主线,以强化污染治理、改善生态环境为核心,以完善体制机制、培育生态文化为支撑,着力推进清洁空气、清洁水源、清洁土壤、清洁海洋、美丽人居建设和生态修复保护行动,加快形成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共同建设发展优质、生态优良、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宁波。
(三)主要目标。到2016年,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指数保持在85以上,力争成为国家级生态市,充分展示宁波科学发展之美、自然生态之美、人居环境之美和人文行为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