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两地相隔的恋人,因为女子买了一辆轿车,引发信任危机。激烈争执之后,男子挽回爱情不成,欲杀死女友后割腕自杀……
今年6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于近日宣判,男子王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相识:
经家人介绍两人开始交往
4年前, 36岁的王某在家人的介绍下认识了阿芬(化名)。阿芬由于丈夫过世,比较孤独,由此,两人交往起来。
王家与阿芬家的人都想撮合二人结婚。“两人虽没有订婚结婚,但双方老家的老人都认可。”王某的亲戚说,两人打算在2012年年底结婚。
老家在江西的王某一直在江苏打工,而阿芬在慈溪打工,虽然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但还是分隔两地。好不容易有个媳妇,王某想多赚点钱,办个风光点的酒席。
刚开始两人还可以,两地相隔较远,两人也只能电话短信联系,偶尔王某抽出时间来慈溪看看阿芬。但是时间一长,王某觉得阿芬开始对他不冷不热,这让王某心里有了一丝不安。
王某一直努力跟阿芬维持男女朋友关系,两人断断续续保持着交往。
起疑:
女子买轿车两人发生矛盾
2012年8月,就在离两人婚期不远时,阿芬在慈溪买了一辆红色轿车,王某得知后,心里一紧:她哪来这么多钱买车。同年9月,王某赶来慈溪看阿芬。快到阿芬租房时,王某看到路边停着一辆红色轿车,里面坐着一名男子,王某用手机拍了照片发给阿芬,情绪非常激动。
后来证实,王某拍的车辆并不是阿芬的。但经过这事后,阿芬提出了分手:“王某总是怀疑我,而且行为过于极端。”
一听到分手,王某更加激动,坚决不同意,更是扬言:如果分手,他就死在阿芬家里。为了挽回阿芬,王某连忙回到老家,向亲戚借钱买了黄金手镯准备送给她。
同年11月,王某再次来慈溪,电话联系阿芬时,阿芬没有接,还不肯和他见面。王某直接找了阿芬在慈溪的亲戚,他们也说不知道她在哪里。
据阿芬的亲戚了解,阿芬说她与王某性格不合,想跟王某分手。而阿芬在慈溪确实有一个关系很好的男子,两人交往时间也不短了。
行凶:掐女友脖子后割腕自杀
王某想尽办法还是联系不到阿芬,他给阿芬发了条短信,告诉阿芬再见最后一面,然后好聚好散。这回阿芬露面了,表示同意。
同月17日,两人在峙山公园聊天,却发生了口角。正当阿芬要离开时,王某请求再过一夜。两人来到城区一宾馆,又发生争吵。
凌晨两三点钟,阿芬坚决不同意跟王某结婚,还没睡意的王某,一时情绪激动,用双手掐住阿芬的脖子。“掐了多长时间已不知道了,只感觉阿芬还有点呼吸。”王某说,他当时用刀割自己左手手腕,后又用刀割破电源线想触电自杀,都没有成功,后来又用刀割了右手手腕,人昏了过去。
半个小时后,听到外面有服务员的说话声,王某清醒了过来,他爬出去向服务员求救,并告诉房间里还有一个人。
警察赶到现场,先将王某、阿芬送往医院抢救,所幸两人都成功脱离生命危险。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因感情问题与阿芬产生矛盾后,未能理智处理,主观上明知长时间掐人颈部会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客观上仍积极实施该行为,并致他人窒息,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王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并呼叫他人救助阿芬,从而有效防止阿芬死亡结果的发生,系犯罪中止,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官感言:
一个人要死要活想得到对方,这不是爱情,而是占有欲。一个真正爱对方的人,不会只是想尽办法来得到对方,不会满口谎言来欺骗,也不会花言巧语来取悦,而是用心地付出,一心为对方考虑。真正懂得爱的人,不会死缠烂打,而是成全。
-记者陈运运 通讯员亦茗陈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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