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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高招办提醒考生注意五大事项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6月04日 07:0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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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陈敏 通讯员陆灵刚 刘国尧)备受关注的高考进入倒计时。昨日,市高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全市43023名考生务必注意五大事项。

高考关系着每一位考生的切身利益。为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全市10多个部门合力保障平安高考。教育、公安等部门建立考点现场联合值班制度;交通部门加强对考点外围车辆密集路段的管理,确保交通顺畅安全;环保、城管部门加强对考点周边噪音源和环境的监控整治,保障考点考试安静;卫生、食品药品部门组织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馆等考生集中场所专项执法检查。

为保障考试公平,全市所有考场全部启用视频监控录像系统。全市所有考点配备手机探测仪和无线耳机探测仪等设备,每个考场均安装手机信号屏蔽器。考试期间市高招办视频指挥中心实行网上实时巡查监督。

市高招办提醒高考要注意五大事项。

不要把手机带进考场。严禁考生携带通信工具、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进入考场。特别提醒,不论考生是否属主观故意,一旦将手机等设备带进考场,均视为作弊。

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考生进场的时间除第一场语文考试和普高外语小语种考试是考前半小时外,其他几场考试都是考前25分钟,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考生进入考点。考生可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在高考前一天下午3:30—4:00到考点熟悉试场和交通路线。

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离考试结束30分钟后才能交卷出试场,交卷后不得再进入考场。

正确填涂答题纸。答题时,客观题须使用2B铅笔、主观题用0.5毫米及以上的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并且须在每道题限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

冷静处理意外情况。若出现意外,如入考场前准考证忘带或遗失、身体不适等,考生不要慌张,应立即向带队老师或监考教师报告,由相关教师酌情处理。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