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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活禽交易有望重新开放 今起对市场进行评估验收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6月04日 07:0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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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朱一丹 通讯员 张文虎

在沉寂了一个多月后,我市活禽市场有望于近日重新开放,市民不久就可以再次吃上活禽了!记者昨天获悉,经市政府同意,《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启活禽交易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下发到相关部门。《通知》要求,我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先集镇后主城区、先局部后全面、主城区从严控制”的原则,自行对辖区内活禽交易市场进行评估验收,通过验收后可以科学有序重启活禽交易市场。

各县(市)区自行评估验收

记者了解到,重启活禽交易市场,宁波全市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开放时间。鉴于禽流感疫情隐患和风险尚未完全消除,在重启市场前,需由各县(市)区工商、卫生、贸易、农业及林业等部门对申请重启的活禽交易市场进行风险评估和重启验收。

根据《通知》要求,重启活禽交易市场需符合以下4个条件:一是辖区内连续14天无新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发生;二是活禽交易市场的选址及硬件符合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要求,同时,活禽交易市场还需要符合《宁波市活禽交易市场重启评估验收标准》;三是市场已经彻底清理消毒,环境样品H7N9禽流感监测为阴性,并通过评估验收;四是市场具有健全的卫生、消毒、休市、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在通过评估验收后,报当地政府同意,活禽交易市场准予重新开启。而在市场重启后,我市将继续强化对活禽及禽类产品调运等环节的监管,要求出栏家禽或跨县运输活禽的,经营户必须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在装前、卸后对车辆和笼具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的,方可调运;严禁从人或动物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地区调入活禽;严禁在城区市场外经营活禽等。同时积极加强家禽产品产销对接,促进家禽业转型升级。

市肉禽蛋批发市场今日接受评估

另据记者了解,我市有关部门将于今天对市肉禽蛋批发市场进行评估验收。同时,各县(市)区有关部门也将开始对辖区内活禽批发市场、有活禽经营的城市(集镇)农贸市场以及有活禽交易的农村农贸市场进行评估验收。

记者从市贸易局提供的《宁波市活禽交易市场重启评估验收标准》中看到,活禽专业批发市场和有活禽经营的城市(集镇)农贸市场的重启评估验收标准均有11条,对有活禽交易的农村农贸市场的评估标准有4条。在这些评估要求中,均包括了连续14天无新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发生,市场已经彻底清理消毒等。

而在对于活禽专业批发市场重启后和有活禽经营的城市(集镇)农贸市场,我市还另外要求继续强化每日对活禽经营、宰杀场所以及活禽笼具、宰杀器具等实施消毒,按照有关规定对活禽粪便、污物、宰杀活禽的废弃物和物理性原因致死的禽类产品调运集中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格执行每月不少于3天的休市制度,休市期间对市场内的活禽进行清场,并实施全面彻底清洗、消毒。

在市场里,活禽宰杀加工区域要设置专用盛血桶、热水器、流动水浸烫池、加盖的废弃物盛放桶等设施设备,设有排风及照明装置、配备冲水龙头和消毒设施,环境样品H7N9禽流感监测为阴性,活禽销售人员和宰杀人员要有明显的区分标志,不得相互交叉,同时佩戴口罩穿工作服等。  

同时,在活禽产品产销对接专业批发市场里,还要在场区出入口设置规定规模以上的消毒池或有喷雾消毒通道,在有活禽业转型升级经营的城市(集镇)农贸市场里配备固定禽笼。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