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新闻网讯(记者 水杉 通讯员 俞 波)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了创纪录的699万人,就业压力远超往年。政府部门正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为高校毕业生就业“保驾护航”。
近日,记者从区人社局获悉,该局牵头与区住建局、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贯彻鄞州区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对中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一定比例的,最高可获200万元全额贴息贷款。
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出台的政策,不仅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助做出了具体规定,更明确提出,对于符合条件的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政府将按年度向其发放社保补贴,帮助毕业生突围“最难就业季”。
根据相关政策,中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未就业或失业的宁波生源和宁波户籍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5%)以上,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的全额贴息。相关实施细则市有关部门正在制定中。
为鼓励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实习,我区规定,见习基地接收宁波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生生活补贴由原每月500元调整为当地当年度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50%;见习基地录用本单位见习的鄞州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每录用1名补助500元,录用困难家庭及残疾人毕业生的,每录用1名补助1500元。
同时,从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大型企业录用宁波生源和宁波户籍首次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24个月。社保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录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50%计算。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企业应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全额补助。 此外,相关部门还将为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我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职工家庭、零就业家庭、因高校毕业生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以及主要靠申领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鄞州生源高校毕业生,提供一次性2000元求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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