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宁波新闻联播 > 余姚 正文

网爆骑电动车驾照被扣24分

交警:"超标"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6月18日 09:57   【 】 【打印
0

(网友“飞天坏小猪”在微博发帖)各位有驾照的亲,注意啦,原来有驾照的人骑电动车也是要被扣分的。

【记者调查】骑电动车,扣驾照的分?带着好奇,记者联系上了“飞天坏小猪”。“这不是我自己的亲身经历。”该网友说消息是她从广播电台听来的。

6月14日,“飞天坏小猪”开车去上班的途中,听到广播正在播报一则新闻:萧山的徐女士骑着电动车不小心和小轿车发生刮擦,交警处理后判定小轿车负全责。但事后交警部门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徐女士的电动车作出鉴定:电动车“超标”,应当作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最后,交警部门作出处罚决定:扣除徐女士汽车驾照24分,其中准驾不符,扣12分;未悬挂机动车牌照,扣12分。

此新闻一出,让“飞天坏小猪”纳闷,在网上也引起了大家的高度关注,许多网友不知有“超标”一说。同时,对于处罚决定,网友也意见不一,有表示赞同的,也有表示此做法不当。还有网友提出质疑:“如果骑电动车的人还未考取汽车驾照,那又该怎么办呢?”【部门答复】带着大家的疑问,记者联系到了市交警大队的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的电动车都属于“超标”车辆,其中不少车子的时速可以达到40多公里。

当这些“超标”的电动车被纳入机动车范畴后,对它的管理是不是也需要遵守机动车的相关规定呢?例如驾驶者必须年满18岁并考取摩托车驾驶证;上路行驶必须购买保险、牌证齐全;定期做年检;得改走机动车道。该负责人称,从规定层面来讲,答案是肯定的。但实际生活中,有些规定却无法执行。

对此,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提出,首先要做好源头管理,生产厂家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

同时,市民在选购时要详细了解电动车的相关参数,确定购买的不是“超标”车。此外,车主不要为了追求速度,私自拆除车上的限速器。记者唐丽芸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