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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私闯前女友家赖着不走放火烧屋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6月18日 12:4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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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姚人周某跟前女友分手后心有不甘,欲求见面,遭到拒绝后竟爬窗进入前女友家,反锁了大门放火烧屋。近日,市检察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放火罪将周某起诉至市人民法院。

  年过半百的周某和小几岁的田某曾是恋人,感情好时,两人还有段同居生活,之后因为诸多问题,两人选择了分手。4月3日这天,周某喝了点酒,半醉半醒时突然想起自己有张银行卡还落在田某家中,遂拨通田某电话,欲取回银行卡,不料双方起了争执。

  周某一气之下来到田某住处,通过楼道的铁质爬梯,轻松进入了田某房间,转手反锁了大门。触景生情,周某再次拨通田某电话,称自己就在她家,来拿属于自己的东西。看到自己买给田某的床单、被子,周某气不打一处来,掏出打火机挨个点着了火。

  田某见情形不对,立马报了警,并在警方协助下,进入室内扑火。周某却若无其事地站在阳台上观望。更让田某后怕的是,周某还将家中煤气灶一并打开,火势一旦蔓延到厨房,后果不堪设想。

  案件侦查阶段,周某对自己的放火行为供认不讳;但在接受检方人员讯问时,说自己是扔烟蒂不小心导致失火。对于周某的辩解,检方从焚烧痕迹等方面予以论证,最终将周某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故意放火焚烧私人财物两项罪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本报记者诸 茜通讯员李 平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