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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

实际确权登记6979.06平方公里,共44351宗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6月19日 06:5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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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经完成,其成果日前通过省级检查。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是国务院部署的有效保护农民集体合法土地权益的重大举措。我市从去年5月开始启动,主要任务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据了解,本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范围覆盖全市7080.76平方公里,涉及11个县(市)区57个街道、78个镇、11个乡3188个村,实际确权登记6979.06平方公里,共44351宗。通过确权登记,查清了每个农民集体组织每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和利用情况。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并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有争议的,只调查,不登记发证。(孙吉晶 叶盛)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