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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放的轿车常被扔建筑垃圾 警方已介入调查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6月20日 08:4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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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江先生昨天反映,一早起来,发现停在自家楼下的车子引擎盖上竟被人扔了一大袋建筑垃圾,导致引擎盖凹陷并被刮花,而且车牌照也被撬弯了。

江先生家住江东曙光路21弄13号楼,他昨天早上6点多下楼开车时,发现了这一幕。

“我搬到这里才一个月,车子在这里停了还不到1个星期,邻居都不认识,怎么会遭遇这样的事?”江先生告诉记者,因为怕占了别人的车位,他在前一天晚上还特地把车子停在自家楼底下。停车很靠边,旁边够一辆车通行,没有挡路。不远处有个建筑垃圾堆,应该是有人特意去提了一袋垃圾扔在车上的。

江先生随后报了警,到东胜派出所做了笔录,随后到社区去查看监控。

“得知了我的遭遇,社区的人居然并不吃惊,原来这种情况经常发生。我这时才回想起来,搬到这里后,不止一次看到过别人的车子引擎盖上被扔了垃圾的情形,没想到这次居然轮到我了。”江先生悻悻地告诉记者,由于他停车的位置刚好处于监控死角,所以一时没能找到那个肇事者。

“曙光路21弄,这种情况确实出现好几次了。”东胜街道大河社区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车位紧张,停车问题由来已久,虽然江先生觉得在停车问题上已经很注意了,但也许就有人看他车子停得不顺眼,要搞出点事来。无论如何,这种故意破坏他人车辆的行为是绝对错误的。社区今后会在曙光路21弄的住户中加强这方面的法制、文明宣传,并联合社区民警加强夜间巡逻。

接到报警后,东胜派出所民警立即进行了调查,查看了附近的监控,目前暂时没有发现异常情况。民警还为江先生出具了相关证明,助其向保险公司先提出理赔。

“即使江先生的车确实挡住了别人的路,对方采取这样过激的行为也是不可取的。从江先生车辆的损坏程度来看,肇事者已经构成了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一旦找到肇事者,我们会对双方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将根据损害情节轻重依法对肇事者进行相应处理。”民警表示,情节较轻的,将处以5天以上10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将处以10天以上15天以下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如果造成损坏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就将立案追溯。

实习生 龚晶晶 记者 吴震宁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