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所作的《关于宁波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尽管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从长期来看,一些根本性的矛盾并未得到完全解决,饮用水水源安全风险依然存在。
近3年我市主要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
从4月上旬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市饮用水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报告》称,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各项指标在国内同类城市中处于领先位置。
根据环保和水利部门监测情况显示,2012年全市27个主要饮用水水源地,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的约占78%;达到Ⅲ类标准的约占15%;劣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的占7%;向市区供水的5座大型水库水质基本保持在Ⅱ类。
目前,全市102个水源地全部创建成为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截至2012年,我市已完成9个大中型水库水质自动检测系统,实现向市级环境检测中心实时传输数据。近3年来,我市主要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达标率为100%。
保护工作仍存在着三大主要问题
《报告》指出,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仍存在着三大主要问题。
首先是生态补偿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据记者了解,2004年起,宁波在市区自来水水价中安排0.05元每立方米,专项用于水源地上游水环境的治理,2009年这一标准又提高到了0.1元。《报告》称,我市大部分饮用水源地位于山区,为了保障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不受污染,水源保护区域内人们的生产生活受到限制,牺牲了部分既得利益,比如发展种养殖、花木、农林产品加工等产业受到限制,生态林补偿标准偏低,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补偿作用不明显,农民保护水源积极性很难持久,当地干部群众对此反响强烈。
其次,仍然面临着环境被污染的威胁。一方面,产业污染没有完全消除,一些库区农民采用粗放种植方式,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畜禽养殖以及农家乐旅游项目的违规开发,容易造成水源污染。另一方面,部分库区农民为了增收,违反规定,擅自毁山开林种植经济作物,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污染水质。大气污染、酸雨现象加剧,也给水源安全带来风险。
此外,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管能力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上尚需进一步加强。监测体系需要健全,监测数据和信息需要共享,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数据还需要进一步公开。另外,还存在部分水源地功能区的划分界线不清、权责不明、统筹不力、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全境酸雨率达90%也威胁着水质
《报告》也提到,宁波是全国燃煤最多的城市之一,使得全域环境特别是空气质量恶化,全境酸雨率达到90%以上,绝大部分为PH值在4.5以下的重酸雨。酸雨直接影响土地质量和地下水、湖泊、江河水质,从而对饮用水水源质量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报告》建议说,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减少燃煤总量,控制重污染项目,采取严格减排措施,降低排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从根本上解决饮用水水源安全。
条件成熟时制定地方法规加以保护
《报告》指出,我市饮用水水质总体稳定,风险可控,但也存在保护范围过于狭小、治理措施不够巩固、污染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饮用水安全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
《报告》建议,各级政府和多个部门,如发改、水利、环保、城管和卫生等部门要落实责任,统一协调,形成合力;要深入调研,制定新一轮水源保护规划;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加快解决涵养林培育、农林产业结构调整、重要污染源控制、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移民等重大问题。条件成熟时,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方法规。
□记者 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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