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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仍有22%饮用水源为III类和劣于III类标准

宁波人大发布报告 酸雨严重威胁宁波水源安全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6月26日 08:1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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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昨起举行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关于宁波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进行了审议。前一份报告中指出,我市饮用水水质尽管保持了较好水平,但仍有22%为III类和劣于III类标准。

今年4月上旬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市饮用水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根据环保和水利部门监测情况显示,2012年全市27个主要饮用水水源地,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II类标准的约占78%,达到III类标准的约占15%,劣于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的约占7%,向市区供水的五座大型水库水质基本保持在II类。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提出,通过多年的建设和治理工作,我市饮用水水质保持了较好水平,但仍有22%为III类和劣于III类标准,与先进国家和地区相比,更有较大差距。“从深层次看,影响水源质量的因素,既有水源地局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也有宏观生态恶化带来的问题,而且后者更带有根本性和长远性。”

报告中提到,宁波是全国燃煤最多的城市之一,全境酸雨率达到90%以上,绝大部分为PH值在4.5以下的重酸雨。酸雨直接影响土地质量和地下水、湖泊、江河水质,从而对饮用水水源质量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报告建议说,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减少燃煤总量,控制重污染项目,采取严格减排措施,降低排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从根本上解决饮用水水源安全。(记者 张昊)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