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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统一房屋登记标准 房产证7个工作日办出

遗失声明一见报即可补办新证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7月06日 07:5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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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市住建委发布消息:本月起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施行统一的房屋登记业务标准。内容包括统一各类房屋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限、统一缩短房屋登记公告期限等一系列便民措施。

目前,全大市共有17家房屋登记机构。由于各房屋登记机构长期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各种资料的格式和办理时限都不太一致,给民众带来不少麻烦。今后这些都将得到统一。

在办理时限方面,房屋买卖、赠与、继承等转移登记业务,各房屋登记机构受理后最多7工作日必须办出房产证。以前房屋买卖办证有时候要十来天甚至一个月才能办好。

抵押登记业务中的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今后在受理后最多3个工作日就要办出他项权证;抵押权注销登记需当场办结。

以前市民遗失了房产证,需先登报声明遗失,见报后还要过一个月的公告期,才能申请办理新证。今后只要遗失声明一见报,市民就可以直接去房屋登记机构申请补证;在遗失了购房合同、发票之后市民去申请办理房产证,公告期也从以前的半年缩短为一个月。(记者 鲍云洁)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