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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局要求:有儿科的医院均要开设夜间门急诊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7月08日 06:5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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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夏季就诊高峰的到来和高温期间的医疗安全,市卫生局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做好夏季高温天气医疗服务工作。

  有儿科的医院均要开设夜间门急诊

  市卫生局要求,各医疗机构要统筹安排门急诊医疗力量,加强门急诊和儿科力量,确保患者及时救治。各医疗机构要根据实际需求及时调配人员,保证门急诊一线的医疗力量,同时要预留床位,保证危重病人收治。要认真做好导医服务,合理分流病人,努力为患者提供防暑降温的物品、设施以及休息场所。充分利用预约挂号、诊间付费等信息化手段,优化挂号、收费、发药等环节的服务流程,缩短患者等候时间。

  要加强儿科夜间门急诊力量。有儿科的医院(除市李惠利医院和市第二医院)均要开设夜间儿科门急诊,且高温期间要适当延长夜间服务时间。有儿科门诊而未开设儿科病房的医院,可根据医院实际,开设儿科急诊留观室。有儿科的医院都要配备小儿呼吸机等抢救器械,无小儿呼吸机的可在成人呼吸机中配置儿童和新生儿专用模板及管道,以便抢救时应用。各基层医疗机构要根据各自实际和自身能力,积极为大医院分担儿童医疗保健服务,引导有儿童医疗保健需求的就近就诊,提供方便、良好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

  加强医疗急救,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市卫生局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诊疗范围内的病人一律不得拒诊。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对其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急危重症患者的诊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实行全程负责。非诊疗范围内的病人如病情危重、危及生命时,应先就地抢救,再予转诊。遇到复杂病例或诊断未明的病员,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及时邀请相关科室会诊,本院无相关诊疗科目的,可邀请院际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科或转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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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