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安 绘
三包是诸如部分家电、家具、鞋类等商品必备的售后保障,然而市民郭先生因为发票上没有明确的产品型号,他的联想电脑面临无法享受完全三包。
发票作为正规购物凭证,是商品享受国家三包的必要前提,而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遭遇没有发票、发票遗失、发票信息不完整等情况,使消费者本应享有的合法三包权益缩水甚至丧失,如何促进三包要素的简化,应成为企业售后服务的必修课。
发票信息不全三包缩水
今年1月1日,市民郭先生在鄞州一家超市的数码商品柜台购买了一台联想电脑,也获得了正规的发票。按照三包规定,郭先生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可享有一年的整机三包期。
几个月后,郭先生想延长电脑的三包期,当他拿着这张发票到联想电脑售后服务处购买延保产品时,却遇到了麻烦。
原来,该发票显示购物时间为2013年1月1日,内容为“电脑”一台。对于这张没有注明电脑品牌、型号等信息的发票,联想电脑的售后服务人员并不认可,表示只能按电脑的出厂日期即2012年9月22日来计算三包服务期限,如此一来,正常的三包期缩水了3个多月。
发票是三包的有效凭证
联想公司并没有错,但郭先生更觉得委屈,问题出在哪里?
“这张信息不全的发票是罪魁祸首。”工商人员在受理投诉后表示,商家在出售电脑时应在发票上注明品牌和型号,消费者以购机发票上的日期计算三包起始期。也就是说,发票是商品享受三包的有效凭证,郭先生手中的发票其实并不能证明就是这台联想电脑的发票。对于郭先生遇到的问题,最后超市方同意重开发票更改发票内容,这样联想公司便能以郭先生的购买日开始计算电脑的三包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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