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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第三轮体检7月10日开始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7月09日 09:3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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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市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第三轮健康体检将从明天开始。据了解,本轮健康体检所需费用依旧由市、区两级财政全额承担,相较以往,本轮体检项目有所增加。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本次健康体检的对象为体检时间段内正常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老年居民、高校(技校)学生、非从业人员、婴幼儿和其他未入学的未成年人,体检时间从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11月底。中小学生参保人员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按照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据了解,这一轮的健康体检中,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增加了血尿酸化验、癌胚抗原测定(CEA)两个项目;高校(技校)学生增加了胸部正位片一个项目。

  本轮健康体检所需费用依旧由市、区两级财政全额承担。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体检费用由上轮的90元1人提高到100元/人;高校(技校)学生体检费用由上轮的42元/人提高到50元/人;婴幼儿及未入学的其他未成年人体检费用仍为42元/人。

  体检医院由73家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的医院组成,7月10日起开始接受体检人员预约登记,至11月底全部结束,逾期未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人员原则上选择辖区内体检医院进行预约和体检。不过,医保中心要着重提醒的是,今年8月31日,居民医保待遇到期,不再参与新年度续保的人员,体检需在8月31日以前完成。

  体检人员可随带本人医保卡(社保卡)到选定的体检医院进行预约登记,也可通过电话进行预约。体检人员在约定时间到体检医院领取体检本,持体检本和医保卡(社保卡)进行体检。

  值得注意的是,高校(技校)参保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原则上各学校就近选择体检医院实施体检。已办理异地安置定点就医手续的老年居民可在安置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凭有效体检发票在2013年12月31日前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超过标准部分的费用自理)。

  特别要提醒广大体检人员的是,为了保证体检质量,体检医院对每日体检人数作了限定。请体检人员有序预约,准时体检,以免临近结束时因人多造成预约困难。(记者周琼 通讯员任社)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