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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连续缴纳 换单位可累计年休假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7月10日 07:0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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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不胖滴JOJO”@宁波晚报:我一个朋友原来在一家A公司上班。上个月合同到期,我朋友签了一家B公司,这样我朋友就不能再休年休假了吗?

  我们来帮您:昨天,记者就“吃不胖滴JOJO”的情况咨询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职工可以向公司提供实际工龄时间来计算带薪年休假。通常来说,工作档案、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是较为简单的相关证据。

  该职工从A公司签到B公司,在正常上班情况下,换公司期间社会保险缴纳又没有中断过,是可以连续计算年休假的。即,该职工从进入B公司开始就可以享受法定年休。但是如果中间社保缴纳中断,又不能提供其他连续工作证明,新单位可以重新开始计算工作时间,实际满一年后再享受相应年休假。

  通常来说,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记者罗湘波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