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今年以来宁波两级法院审理的强奸、猥亵案件数据。
据统计,受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比例为39.32%,而受害人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占未成年被害人的比例高达69.57%,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已然成为受性侵犯的高危人群。
案例一<<<
母亲再三忍让 女儿被侵害持续一年
“没想到这件事对孩子的伤害这么大。”回想起3个月前发生的案件,赵女士至今心有余悸,而正是她的一再忍让,加深了对女儿的伤害。
赵女士是陕西人,女儿小静(化名)出生后不到一年,她就和丈夫离了婚,小静归她抚养。
一年后,赵女士认识了李某并与他结婚,生下了一个儿子。2007年,一家四口从老家陕西来到宁波余姚打工。
去年3月的一天晚上,赵女士上夜班,李某负责照看儿女。夜深人静,把儿子哄睡下后,李某悄悄溜进了11岁继女的房间……
小静痛醒后发现竟是继父在对她实施猥亵,事后告诉了赵女士。在赵女士的质问下,李某发誓再也不碰小静了。
然而,之后的一年内,李某趁赵女士上夜班之际,多次潜入小静的房间对其实施强制猥亵。赵女士每次都是一通大骂之后原谅了李某。
今年4月,李某又一次向小静伸出了黑手,赵女士忍无可忍报了警。
5月29日,余姚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案发后,赵女士和李某离了婚。虽然摆脱了继父,但以前开朗活泼的小静变得沉默寡言,怕见生人,再也不复以前的活泼开朗了。
案例二<<<
邻居爷爷“周末有约” 留守姐妹频遭侵犯
安徽人沈先生和妻子几年前来到镇海,在镇海一家五金厂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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