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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学校的另类作业:初二初三学生社会实践赚100元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7月16日 06:5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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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长:让孩子体验一下辛劳没什么不可以

  对这份特殊的暑假作业,多数学生和家长均持肯定态度。

  一名新初二学生说,以前从没做过类似的事情,如果要认真完成,确实很麻烦,很折腾人的。“天这么热,都不知道干点什么,才能赚到这些钱。”

  “平时觉得100元钱不多,但是真要自己去赚,还是比较难的。”田莘耕中学新初三学生马沛文说,她不会依靠父母来完成作业,只想在外面自己去赚,但到底怎样才能赚到100元,似乎也没多少把握。

  不过,马沛文认为,虽然不好完成,但学校布置的这个暑假作业“还蛮好的”。她说,通过实践活动,自己会变得更独立,也可以更深刻地理解父母的不易,赚钱的不易。

  马沛文告诉记者,暑假刚开始,自己要先把作业做完了,把学习弄好了再去完成这个假期实践活动。

  “目前的设想是,准备去联系宁波图书馆,看能不能给管理员打打下手什么的,钱的话,能给多少就给多少。反正不是奔着钱去的。”马沛文说。

  该校一名学生家长认为,对现在的很多孩子来说,花100元钱是一眨眼的事,如果能让他们体验生活的艰辛和父母的不易,这对孩子拥有一个正确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或许会有帮助。

  “我做学生的时候,就曾经在暑假批发冰棍去卖。可能有些家长会觉得这样的作业太磨人,但理性地想想,让孩子体验一下辛劳没什么不可以。”一名家长说。

  专家:还应该考虑法律和安全问题

  “这是份很有意思的暑假作业。”宁波教育学院副教授王晶晶说,在不少学生埋头做书面作业时,它显得很有新意。这是训练孩子能力和建立自我价值观的机会。“当然,比起单纯做做书面作业,‘赚100元钱’要费事得多,也可能带来价值导向等一些问题。”王晶晶说,所以学校不能简单布置作业了事,而是要设计一个详细的方案,譬如与家长做好沟通工作、班级召开项目研讨会、组建合作小组等,以提升作业质量。

  采访中,也有部分家长和法律人士担心,这份暑期作业可能涉及安全、童工等法律问题。浙江秉清律师事务所杨长斌律师说,一些学生为完成作业,可能会去企业找临时性工作。由于初中生绝大多数不满16周岁,如果企业和他们发生劳动关系就属于使用童工,企业会为此而受到行政处罚。而且,由于童工不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果遇到意外伤害,“要维权也非常麻烦和复杂”。

  杨长斌律师说,学生摆地摊虽不涉及童工问题,但从法律上说,初中生绝大多数属无行为能力的人,他们订立的买卖合同大部分都是无效的,没有法律效应,买卖行为也是无效的。“而且一旦在摆地摊过程中发生伤害,或者伤害到他人,从法律上说是要追究监护人责任的”。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