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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德接受中国宁波网专访 解读今年征兵政策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3-08-02 15:37:00

  中国宁波网8月2日讯(记者 周维强 通讯员 赵继承)从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为夏季。今天,宁波市委常委、宁波军分区司令员张明德大校接受了中国宁波网全媒体记者专访,详细解读了今年的相关征兵政策。

  一、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省会城市原则上不再征集初中生,其他地区由各省规定征集初中生比例的上限。省征兵办明确,今年我市所征兵员中,大专以上学历不得低于28%,初中学历不得高于10%。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二、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身高、视力标准。男青年身高162cm以上、女青年身高160cm以上。视力条件:初中文化程度的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的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的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三、年龄规定

  男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四、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3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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