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三江视点  >  周维强文集
张明德接受中国宁波网专访 解读今年征兵政策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3-08-02 15:37:00

 

  五、征兵时间

  8月1日开始,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在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大学生征集的时间可适当提前,在大学生离校前组织体检、政审和预定兵。新兵从征集地区起运的具体时间,由部队与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协商确定。8月1日开始,是指征集对象上县(市)区体检站体检的时间,宣传发动、报名、目测初检于7月初开始。

  六、工作时间安排

  今年征兵大致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征集准备阶段。安排在7月31日前,主要完成目测初检、落实预征对象、健全各类组织机构、召开征兵工作会议、广泛开展征兵宣传、组织业务培训、搞好体检站设置等工作。

  第二阶段,为体检政审阶段。安排在8月1日至9月5日,重点完成应征青年的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双合格”青年走访调查,抓好廉洁征兵,召开定兵会、择优审定兵员,抓好女兵网上公开报名,组织新兵被装发放,成立送兵工作机构,召开新兵欢送大会、搞好新兵欢送等工作。

  考虑到以往个别单位体检安排相对靠前,不便于省、市两级抽查和检查,除任务数比较多和有高校的单位,试检可适当提前外,原则上不得提前。

  第三阶段,为新兵输送阶段。安排在9月5日至9月30日,重点是搞好新兵交接,组织新兵输送,以及做好军区范围内部队送兵等工作。

  第四阶段,为走访总结阶段。安排在第四季度,主要是组织新兵走访,进行征兵工作总结和接收处理部队退回的不合格新兵等。

  七、女兵征集政策规定

  (一)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征集。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二)征集年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周岁(1994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

  (三)网上报名。所有参加应征的女青年必须网上登记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截止时间8月5日18时,逾期不补报。

  (四)确定初选预征对象。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高考相对分数=(1-当年高考成绩在本省的排名次序÷当年本省的高考总人数)×100〕,按照由高到低顺序,择优选择6倍征集任务数的女青年作为初选预征对象。

  (五)初审初检。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和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证等,到指定地点参加初审初检。初审初检主要审查户籍、年龄、学历、身高、体重、视力等项目,由各市征兵办统一组织实施。其中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

  (六)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由省征兵办公室具体组织,采取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等方式,对各市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等进行综合考评。

  (七)审定新兵。由组织征集的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集体审定,不再划分不同学历女青年的征集比例,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批准入伍。

  (八)公开公示。省、市、县三级在征兵办公室营院外醒目处,公示初选预征对象、送检对象、预定新兵名单,时间不少于5天。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编辑:周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