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我们经营3家公司,赚了一些钱,买了一套房,日子过得还行。”
“但我们一直没有登记结婚,老孔说他离过一次婚,心里有阴影,我也不强求。”
“这些年,我手里一分钱都没存,全部用在家庭开支上。”
林女士说,她万万没想到的是,50多岁的老孔竟会突然猝死。
“他这一走,什么话都没留下,公司、房子、存款都在他名下,我几乎一无所有,还有一个孩子,这让我以后怎么办?”
于是,林女士便让弟弟从老孔账户中取出154万元算作补偿。
林女士还拿出了一张孔先生奶奶写的纸条,大致意思是证明林女士确曾共同出资购房。
经过法院核实,孔先生和奶奶也认可林女士与老孔未婚同居的事实,但是对林女士擅自取走154万元仍耿耿于怀,不愿和解撤诉。
同居多年有继承权吗
对林女士的遭遇,法官有些同情:“同居10多年,她的确很有可能一无所有。”
主审法官说,因为双方没有登记,孩子也不是孔先生父亲亲生,按照法律规定,林女士的身份只能算是孔先生父亲的同居女友,依法是没有继承权的。
“这10多年,林女士把自己的积蓄都花在照顾家庭上,对孔先生的奶奶也照顾有加,判她返还虽然不错,但对她显然是不公平的。”
于是,主审法官约谈了孔先生和他奶奶。
“老孔的离开对林女士也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如果不是这么突然,我相信,他也是希望林女士能够得到照顾的。”
这番话,孔先生并不排斥,在和奶奶商量后,两人愿意从情理上对林女士给予适当补偿。
同时法官也劝林女士让步。近日,在法官调解下,林女士与孔先生终于达成协议,同意退还90万元。
记者胡珊通讯员陈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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