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了近4万元从别人手里买来的消费卡,还没用,里面的预存款都不见了!”近日,市民小陈遇到了这样一件窝心事。令他想不通的是,这些卡都是在商场“验明正身”过的。
上个月,小陈在网上搜寻某商场消费卡的转让信息。“有个人手头有10张每张面值4000元的卡,以9折出售。想着挺划算,我就联系了他。”
在网上挂出信息的是杨某,两人很快就谈妥了交易时间和地点。
几万元也不是小钱,谨慎的小陈特地在交款前和杨某一起去了商场服务台,逐一刷了10张消费卡。
“当时显示每张卡里都有4000元钱。”确认无误的小陈安心地把钱给了杨某。
8月3日,他去商场里买了一批价值39000余元的礼品。当他拿出10张消费卡结账时,却被告知,卡内的余额统统为零。
纳闷的他立即报了警。
经过侦查,鄞州警方很快锁定目标,将远在温州的杨某缉拿归案。经审讯,杨某交代了犯罪事实。
7月27日,犯罪嫌疑人杨某在本市某商场以41000元的价格购买了该店20张消费卡,其中面值4000元的10张、面值100元的10张,并立刻在店内将10张面值100元的消费卡购买了价值相当的黄金饰品。
当晚,他就利用随身携带的电脑和读卡器,通过一个读写卡软件,将未使用过的单张面值4000元的10张消费卡信息逐一复制到卡内已无余额的10张100元的消费卡内。
也就是说,一张4000元面值的消费卡和一张100元面值的消费卡成为拥有同一信息的子母卡,共享4000元的金额。若一张卡刷光了,另一张卡里的余额信息也为零。
一切就绪后,杨某就在网上联系了小陈,以9折的优惠将10张4000元的“母卡”卖给了他。然后,回温州,赶在小陈用卡前用“子卡”在商场刷了4万元相应的商品。
接下来发生的,就是小陈在几天后刷卡时遇到的囧事。据了解,杨某之前在江苏等地用同样手法做案过。目前,其已被刑事拘留。 □记者 张颖 通讯员 李川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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