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因为小孩一次意外伤害,平时关系蛮好的两家人在奉化法院对簿公堂。
去年10月,9岁的小杰到小南(均为化名)家玩,不巧小南正在做家庭作业。小杰便独自在一旁玩耍,可能是等得不耐烦了,他拿起零食丢给小南,接着又换了一把塑料小刀,第一次扔中了小南的背部,第二次不幸扔中了小南的左眼。
当时小南的母亲正在厨房做饭,听到哭声才知发生了意外。后经鉴定,小南左眼角膜裂伤,左眼外伤性白内障,残疾达10级。
今年5月,小南将小杰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6万元。
但在庭审中,小杰的父母提出质疑:“当时除了两个孩子,根本没人看见事故是怎么发生的。事后,我们的确支付了1万元,但这并不能证明就是我儿子造成的。付钱是因为我们两家关系不错,不想因此闹僵。”
法院认为,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小南的伤是小杰所致,但小南就诊发生在两人玩耍后不久,且当天小杰的父母就支付了一笔赔偿款,因此可认定小南左眼是小杰伤害的事实。
而小南的母亲在家里却未尽到监护责任,也存在一定的责任。法院最终判定,小杰父母承担小南合理经济损失60%的赔偿责任,共计3万余元。记者胡珊通讯员冯筏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