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都是我的错,交关不好意思。”
“兄弟,我也有不对的地方。以后我们还是好朋友。”
昨天,在江北法院执行庭,一桩案件的申请人老梁与被执行人老贺带着愧疚的目光,相互握手。他们因一桩案子,多年好友翻脸,幸亏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下,解开了心结,化解了矛盾。
老梁和老贺都是地地道道的老宁波,也是多年生意上的伙伴。2013年上半年,老贺的一个朋友向老梁租赁建筑用钢板,老贺作为担保人签了字。
谁知,工程失败了,朋友为躲避债务直接潜逃,其承租的钢板也不知去向。老梁不仅收不到租金,连自家的钢板也拿不回了,气急之下,他也没找老贺商量就把对方告上了法庭,要求担保人还钱。
官司赢了,可与老贺的交情却没了。老贺认为自己也是为朋友担保,没有拿一分钱的好处,而老梁未跟自己商量就这样告了,太不仗义,于是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双方矛盾逐渐扩大,甚至发展到见面后直接拳脚相向的地步。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抵抗情绪大,矛盾容易激化,处理不好可能酿成刑事案件,而且双方既是邻居又是生意伙伴,抬头不见低头见,只有通过和解执行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于是,执行法官多次找双方约谈。一方面向老贺说明法律的严肃性,释明据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一方面指出,老梁动手打人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同时,法官还通过两人所在的村委会,出面做劝导,力促双方达成和解。
最终,老梁与老贺达成了和解协议:老贺当场将赔偿款交给老梁,向老梁致歉,表示自己被告上法庭憋了一口气;老梁也坦言当时自己急着追债做事欠考虑。
几十年好朋友恢复了关系,执行法官也松了一口气。
□记者 胡菲 通讯员 孙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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