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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强化四条义务教育均衡措施 推进教育一体化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9月06日 06:5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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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教育部《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征求意见稿,我市再次强化四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措施,力争2014年所有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

  均衡化作为评价教育水平的重要指标

  今后我市将把义务教育整体水平、均衡发展、优质资源共享等评估检查结果,作为评价县(市)区教育水平的重要指标。今年年底,市教育局将向社会公布县域指标。

  据悉,2012年,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鄞州、象山等7个县(市)区通过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今年慈溪、余姚、奉化、大榭、高新区申报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力争2014年所有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

  建立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责任追究制

  据介绍,我市将在建立中小学生学业考试试卷质量评估制度的同时,建立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情况通报制度,完善市、县两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监测结果在每年年底向社会公告,并根据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制定干预性对策,有针对性地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建立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责任追究制,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各地中小学校重要工作内容,严格进行检查考核,各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会议,征求家长和学生对课业负担的意见,并实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一票否决制。

  与此同时,继续推进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小学一、二年级试行上学时间弹性制,学生可在8点至8点40分之间到校,进一步做好幼小衔接,确保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减轻学生上学心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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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