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养殖的河豚鱼。记者王勇摄
我市每年都会发出禁令禁止市场、餐馆出售河豚鱼。但该禁令却常被诸多餐馆和食客当作“耳边风”。前不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结果发现依旧有个别餐馆铤而走险,销售河豚鱼给食客吃。而在追究其责任时,这些餐馆大多自称为“养殖河豚鱼”,“食客吃了没有危险”。
记者采访了解到,河豚鱼确实有人在养殖经营。一边是法规严禁流入市场,执法部门严厉查处;一边却又是养殖户公然养殖、餐饮企业闷声销售。针对这一矛盾现状,记者进行了采访。
餐馆称推出的是养殖河豚鱼
我市每年都会发出禁令禁止市场、餐馆出售河豚鱼,但在现实中,却仍有诸多餐馆公然销售。上月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媒体通报,该局执法人员在位于海曙区蓝天路上的宁波海曙棕榈湾餐饮有限公司厨房内当场查获河豚鱼82条,共计16.75公斤。
记者了解到,这些餐馆通常只对熟客开放,菜单上也不会明写。餐馆通常把河豚鱼藏在比较隐蔽的地方,顾客点了这道菜,再让顾客验货。采访中有酒店经营者和食客表示,现在的河豚鱼基本是养殖,毒性微乎其微,处理得当,吃河豚鱼说不上“拼死”。
“我国确实有开展河豚鱼养殖,而且已经养了好多年了。养殖地主要集中于长江流域和渤海地区,以出口日本、韩国为主,也有不少河豚进入市场销售。”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处负责人石钢德处长向记者介绍,“近几年宁波本地也有个别人养殖河豚,但面积不大,品种为东方暗纹豚,目前养殖户通过养殖环境的控制,投放人工饵料,使河豚无法接触到可以使之产生毒素的物质,体内毒素已经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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