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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政月底实施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9月06日 08:1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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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

  开网店可享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

  开网店的,跟人介绍都是“掌柜”而不是“老板”。今后,网店主可以“正名”了。新政策将高校毕业生网络创业认同为自主创业,并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

  《意见》规定,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经营,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的,经过人力社保、财政部门认定,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网店主通过劳动事务代理,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满1年的,可跟创办实体的毕业生一样享受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

  在金融扶持政策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单人不超过3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考虑到毕业生资金一般不充足,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可以依法分期缴纳注册资本。同时,毕业生还可以享受财税减免政策,如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减免。

  未就业

  实名登记后,纳入免费公共就业服务范围

  找不到工作的毕业生,常觉得是因为没有遇到合适岗位。政策实施后,这些未就业人员的担忧可以少些,《意见》提出要向未就业、困难家庭毕业生进行“推荐式服务”。

  宁波要对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实名登记,允许市内外高校毕业生在求职地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实名登记后,这些毕业生将纳入本地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范围。如在江东区办理失业登记后,区人社部门将求职信息比对本地优质企业,进行点对点的双向推荐服务。

  对困难家庭的未就业毕业生,《意见》要求户籍所在地基层人力社保站确保向每一名有就业意向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推荐合适工作岗位2次。如果毕业半年后两年内仍然没有首次就业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临时生活补助政策。

  从今年起,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残疾人等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降低这些毕业生的求职成本。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