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新闻网讯(记者严雷 通讯员姜伟)日前,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了一起交通肇事案,案件嫌疑人陈某现年71岁,由于在驾驶人力三轮车时转向不及时,致使发生意外,将路上的行人撞伤致死,自己也面临法律的惩处。
今年3月的一天,陈某骑着人力三轮车回九龙湖镇某地,在经过一段下坡路时因一时贪图省力未刹车。三轮车在坡上越开越快,此时,陈某突然发现前方不远处有行人正在过马路。情急之下,陈某打算转向避开行人。
但是,过快的车速使得陈某根本来不及转向,车子就径直撞向了行人朱某。猝不及防的朱某顿时被撞得头部着地,受伤严重,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撞倒了人,陈某慌了手脚。民警闻讯赶来后,他如实交代了事实,并且对死者朱某的家属作出民事赔偿,得到朱某家属的谅解。
“这其实是一桩完全可以避免的交通事故,一时的疏忽不但撞死人,还使得一把年纪的陈某面临法律惩罚。”办案检察官提醒,驾驶员在驾车行经陡坡等地时一定要注意控制车速,切莫贪图便利省力任由车辆自行前进,一旦失控,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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