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中,明确禁止在住宅房屋装修时,“违法拆改承重梁、柱(含构造柱)和基础结构”、“违法拆除承重墙体或者在承重墙体上开挖门洞”。根据该条例,违法装修的,由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施工、恢复原状或者加固,并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房管部门
房屋装修前应向物业或房管部门报备
江东房管部门在调查中发现,事发住宅的业主,不仅没有将房屋装修事宜告知房管部门,且未与承揽装修方签订合同,也无房屋装修设计方案。
而《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住宅房屋装修前,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将装修项目、装修部位、装修时间等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告知房屋所在地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
住宅房屋装修如果涉及“拆改、变动非承重结构”、“增砌墙体、增加房屋使用荷载”、“开凿非承重墙体,扩大或者移动门窗尺寸、位置”,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在装修前向物业服务企业或当地房管部门备案。而所有的非住宅,在装修前均需备案。
进行房屋装修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房屋装修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或者相关说明。而房屋使用人装修房屋,还应征得房屋所有人的同意。
房屋装修报备了,那就处于监管之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及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对报送备案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房屋的装修现场进行勘查,制止违法装修行为、敦促及时纠正。
□记者 张璟璟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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