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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获批年内启动

“海淘”到货时间将缩短至一周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9月11日 07:1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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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传统模式进出口困难重重的当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正以令人惊讶的势头高歌猛进。“海淘”族的盛行,正是这种新贸易模式迅猛发展的体现。

  昨天,宁波海关组织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政策获批集中采访活动。记者获知,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近日先后发文批复同意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实施方案,宁波成为继郑州、杭州、上海之后全国第四个获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城市,最晚在今年底前宁波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宁波也希望借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试点政策,建设进口消费品仓储物流基地,打造“海淘”商品的集散中心和流通节点城市,以促进宁波进口业务大发展。

  “灰色地带”的跨境电商遇到天花板

  “现在我们从事出口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都是处在政策的‘灰色地带’。按照现有政策规定,我们这个业务无法结汇、也不退税,更重要的是纳税方面也存在困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安心发展,做大做强遇到了天花板。”我市一家通过阿里巴巴速卖通平台从事出口跨境电商业务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这里的“灰色地带”,主要是指没有纳入海关统计,没有结算外汇的资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企业对企业(B2B)和企业对消费者(B2C)的贸易模式。B2C模式下,我国企业直接面对国外消费者,以销售个人消费品为主,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其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快递公司,目前大多没有纳入海关登记。在进口业务端,“海淘”族盛行,但“海淘”或者代购存在着清关不稳定、商品品质和到货日期无法保障等困难,并存在偷逃关税的嫌疑。

  “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现行有关政策已经不适应以邮寄、快件等形式开展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的需求,造成企业在海关、检验、收结汇、税收等方面诸多不便。”宁波海关监管通关处副处长乐会表示。而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实施方案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正好顺应了形势发展和企业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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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