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宁波新闻联播 > 余姚 正文

从电动车事故原因分析 四种行为最容易发生事故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9月11日 10:46   【 】 【打印
0

  余姚新闻网讯(通讯员 钟言)从电动车事故原因分析,主要是以下四大类交通违法行为最容易出事故。

  一、闯红灯

  遵守交通信号灯规定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最基本的要求,红灯停,绿灯行,无论是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者行人,都要遵守这个规则,才能确保交通的安全和畅通。如果谁闯红灯,等于在红绿灯下设置了一个“陷阱”,让自己或者别人掉进这个“陷阱”。尤其是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比,它处于弱者的地位,受伤害的往往是骑车者。所以,闯红灯不但是最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也最容易发生事故。一起起事故告诉我们:闯红灯,无疑是飞蛾扑火!

  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各行其道,确保安全,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三大原则之一。电动车是非机动车,在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设施的道路上,电动车就要骑在非机动车道上。如果骑入机动车道,不但是交通违法行为,更容易与机动车发生事故,而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往往要倾向于侵犯“路权原则”的非机动车一方。在没有机、非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道路中间行驶,非机动车靠右侧路边行驶。与机动车为伍,意味着与狼共舞!并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有血的教训。真是应了一句老话:咱惹不起,还怕躲不起!

  三、横过道路与机动车抢道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这是血的教训总结出来的一句安全警句。骑电动车的时候,在横过道路的时候首先要看清来往车辆,在估计不准对方车辆速度的情况下,宁可等待片刻,确认安全时再横过道路,千万不要与机动车辆抢道,也不值得拿生命去冒这个风险。经过交通情况复杂的路段和路口时,宁可停车瞭望,确认安全后再横过道路,以免造成顾此失彼的情况。在此,奉劝大家一句话:与机动车抢道,等于以卵击石!

  四、逆向行驶 靠右行驶,又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三大原则之一。因此,无论在什么道路上,不管是什么车辆都要靠右行驶,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交通安全和畅通。靠右行驶,这几乎已是常识。但交警部门从现场调查发现,有不少骑电动车的人总是为了贪图方便,如逆水行舟般地与大家“唱反调”,如此,不但给交通秩序添乱,而且也最容易发生事故。顺者昌,逆者亡!从某种角度说,这句古语也可作为交通安全警语。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