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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被刑拘竟成觊利机会 “打点费”等一一索来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9月17日 06:5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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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邻居因盗窃被刑拘,有人竟将此作为发财的机会,多次进行诈骗勒索。

  金某今年41岁,在一家私营企业做后勤工作,收入不高。2012年11月初,金某得知和她住在同一个院子的高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刑拘了。她觉得这是个发财的好机会,当天金某向高某的老乡要来了她父母的电话号码,告诉了他们实情。第二天,高某的父母从老家赶了过来,找到了金某,金某表示自己要去问问情况,看看能不能想想办法。金某从派出所打听到高某的罪较轻,只要提供担保人或保证金就可以取保候审。

  从派出所回来后,金某对高某的父母说,高某的事情有点麻烦,但是自己认识的人多,可以想办法把高某保出来。收下高某父母的2万元后,金某又表示除了要交保证金,还要找人找关系打点,都需要花钱,又从高某父母手中拿了2万元。随后,金某去派出所交了2万元保证金,办完取保候审手续后,高某就被放了出来。

  高某出来后,父母觉得都是金某的功劳,回老家前要表示一下自己的感谢。金某趁机提出:高某以前曾偷过自己的一袋洗衣粉,价值100元,以一赔十要赔1000元;另外自己放在家里的1000元也被偷了,也要以一赔十赔1万元,如果高某不赔,自己就要去派出所报案。自己既然有办法让高某出来,就也有办法让高某再进去。高某的父母虽然不愿意,但又害怕,只好又拿出11000元钱交给了金某。

  几天后,高某的男友回住处整理物品,金某又表示这几天帮高某看家,让高某交点保管费,而且态度恶劣,高某觉着金某得寸进尺,实在太过分,就报了警。

  金某被抓获后,金某的丈夫退赔了31000元。

  上周五,镇海法院认定金某构成了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5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6000元。

□记者 胡菲 通讯员 焦川 正剑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