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女子网上结识生意伙伴,本欲合作树苗生意,谁知被骗20余万元。昨天,这名“生意伙伴”在宁海法院受审,因诈骗罪获刑5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王某,现年34岁,宁海人。初中毕业后跟着朋友做些服装生意,但一没经验、二没人脉,服装生意越做越清淡。2012年,王某在网上认识了一名重庆女子胡某。胡某自己在家开了一间棋牌室,有时也做做服装生意。
一听是同行,胡某聊得分外起劲,全盘托出,将自己的老底都兜给了王某。此时,王某心里却另有算计———她想到在当地有很多人做树苗生意,便打算以合作做生意为诱饵骗她钱财。于是,王某告知胡某自己正计划着做树苗生意,让胡某一起合作,从宁海收购后再卖到重庆,所得利润两人平分。胡某并未心动。
2012年10月,王某告诉胡某宁海的橘子熟了,让胡某投资一起收购橘子,再由胡某卖到湖北武汉,赚到钱一人一半。胡某终于上当,多次汇款给王某,甚至介绍自己的朋友一起做树苗和橘子生意。
转眼胡某的15万元和胡某朋友的8万元钱汇到了王某的户头上,而胡某只拿到了2000元的“利润”,每次打电话给王某,听到的理由五花八门,从一开始的罐头厂老总出国到橘子农药超标被查,甚至是王某自己出了车祸住院……到最后,连王某手机也打不通了。
胡某这才发觉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十天后,王某被警方抓获。
宁海法院审理认定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宁法 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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