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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自行车丢失时如何处理
(1)租用时,发生公共自行车丢失的,承租人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及自行车公司服务热线967277;
(2)24小时内携带公安部门开具的单据、租车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公共自行车公司进行正式报失;
(3)报失后,将按程序中止租车手续,结清租车资费,自行车公司向遗失者出具遗失凭证;
(4)如5天内车辆找到的,承租人应携带原租车卡及遗失凭证至公共自行车公司,按车辆丢失时间,每天15元标准收取公共资源占用费,同时根据报失车辆损坏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当公共自行车丢失5天以上,或确认无法找回的,经与承租人协商,按照《宁波市公共自行车损坏、遗失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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